(一)配合起草法定權限內的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等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等,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組織擬訂全區行政區劃優化設置建議方案,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報批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并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區地名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五)擬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六)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七)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等,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并指導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等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區兒童涉港澳臺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助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沙灣區龔電大道110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辦公電話:0833-344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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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內部審計、后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黨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統計、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財會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財務相關工作,指導并監督中央、省級、市級、區及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辦中央、省級、市級和區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宣傳思想文化、統戰和民族宗教、群團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股。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規范、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及監督管理、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婚姻、殯葬管理、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福利事業、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慈善事業等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認定等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有關辦法。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監督管理地名工作。牽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等管理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組織開展老年人教育、敬老、孝老、愛老宣傳工作和為老志愿服務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開展社會福利慈善活動;協助管理全區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并監督全區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承擔需要以政府名義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工作。負責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一)區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的保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健全棄嬰的接收、救治、安置機制,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以及棄嬰收養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提高棄嬰的養育質量和撫育水平;負責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負責定期分析評估本地區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制訂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負責為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的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為鎮(街道)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負責指導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記建檔和動態更新;負責協調推進監護評估、個案會商、服務轉介、技術指導、精神關懷等線上線下服務,針對重點個案組織開展部門會商和幫扶救助;負責組織或指導開展鎮(街道)兒童督導員和村(居)兒童福利主任業務培訓;負責支持引進和培育兒童類社會組織、招募志愿者或發動其他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并為其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負責組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等未成年人保護政策宣傳;負責對流浪兒童、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請、獲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負責協助司法部門打擊拐賣兒童、對兒童實施家暴以及脅迫、誘騙或利用兒童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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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詩: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民政局全面工作。
周穎會: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宣傳和意識形態、檔案管理、政務公開、黨的建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統一戰線、干部人事、老干部、保密、工會、公車管理等工作。協調區人大、區政協相關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群: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養老服務、殘疾人、老齡工作(高齡補貼、老年大學、老協會)、殯葬管理,負責慈善、財務、婚姻登記等工作。分管區社會救助福利中心、區敬老院服務中心(區公墓服務中心、區殯儀服務中心)、婚姻登記處,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雅娟: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救助(包含特困)、統計、流浪乞討、群團、雙創、疫情防控、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安全、環保、區劃和地名管理、社會組織、依法治區、綜治、信訪、維穩、心連心等工作。分管區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協調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