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與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發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的決策部署,沙灣區立足“211”現代特色農業產業體系,制定了本激勵措施。旨在通過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解決農業產業“規模小、鏈條短、品牌弱”等問題,推動特色農業向規模化、標準化、市場化、科技化方向轉型升級,全面提升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二、基金規模
區財政每年統籌1000萬元,用完即止。
三、支持對象
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村集體、個人等。
四、七大激勵方向
1.建基地:標準化種養基地最高補50萬元。
2.搞加工:廠房補10%、設備補30%,企業年度最高800萬元。
3.強科技:高新企業、實驗室認定獎勵5萬-50萬元。
4.創品牌:龍頭企業、綠色有機認證、馳名商標獎勵1萬-50萬元。
5.拓市場:電商、出口突破獎勵5萬-50萬元,首單出口有補貼。
6.促集聚:廠房大棚租金補助,最高130萬元。
7.聯農戶:帶動原料采購增長有獎勵,最高10萬元/年。
五、重要原則
就高不重復享受、安全環保一票否決、有效期兩年。
六、辦理方式
向文件指定責任部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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