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樂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樂山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樂山沙灣民升醫院申請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解除協議后產生的醫藥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現將解除醫保協議名單公布如下:
解除醫保服務協議醫藥機構名單
機構名稱:樂山沙灣民升醫院
機構編碼:H51111100164
機構地址:樂山市沙灣區韓王路28號
機構類型:醫療機構
終止原因:申請終止
沙灣區醫療保險事務服務中心
2025年1月13日

川公網安備 51111102000101號